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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系党员发展流程
发布日期:2023-05-25 作者: 阅读量:[]


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1. 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党支部审查申请人递交的《入党申请书》,看申请书内容是否全面,申请人符合申请入党条件,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是否忠诚老实。

2. 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党支部填写《入党申请人登记表》,为申请人建立工作档案。

3.与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在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在1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并将谈话情况进行整理,填写《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实表》。

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4.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推荐和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人选,填写《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群团组织推优表》。

群团组织推优:

(1)团员推优的基本条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端正的入党动机,无挂科现象,关心同学、热爱集体等。

(2)推优时间:由工程技术系党支部决定。

(3)推优程序:团总支下达团员推优的通知各班民主决定推优人员→辅导员提供意见→院组织部审查→校团委审批→推优名单公示。

(4)推优名额:由工程技术系党支部决定。

5.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在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的基础上,由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填写《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6.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审查合格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

7.指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填写《培养联系人登记表》。

8.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党支部采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方法,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每季度向党组织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培养考察,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每年对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作一次分析,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做好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教育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第三个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1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可列为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很快就可以办理入党手续,进入党内。

9.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在确定发展对象时,党支部事先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填写《确定发展对象征求党员意见会议记录》《确定发展对象征求群众意见会议记录》。

10.支部大会讨论。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大会要研究讨论发展对象的人选填写《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11.报上级党委备案。党支部要将发展对象人选的基本情况、听取各方面意见的情况、支部大会讨论情况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12.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要有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党组织指定。按要求填写《入党介绍人登记表》。

13.政治审查。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填写《发展对象政审表》《政治审查情况材料》《政治审查结论性材料》。

14.对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填写《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考核鉴定表》。

第四阶段:预备党员的接收

15.支部大会审查。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之前,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能否正确对待党组织的考验等;二是发展对象本人历史、家庭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是否填写清楚与组织了解掌握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搞清楚并应附有必要的书面材料;三是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党员推荐或群团组织推荐意见是否符合要求;四是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党组织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进行民意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认为发展对象符合入党条件,培养考察工作落实并达到预期效果,有关材料合格、完备,党内外群众普遍反映好的,即可形成书面的支部审查意见报告并上报上级党委。

16.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由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进行,按有关要求填写《公示》《接收预备党员公示情况表》。上报上级党委进行预审。

17.发放并填写入党志愿书。经预审合格后,向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实行编号管理,当年使用。具体填写要求参照组通字〔2004〕34号)。

18.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填写《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接收预备党员表决汇总表》。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表决结果填入《接收预备党员表决票汇总表》,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上级党委审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审议。

19.同发展对象谈话。审批前,应同发展对象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人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填写在《预备党员谈话记实表》和《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第五个阶段: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0.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入党宣誓仪式,由党支部组织进行。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填写《入党宣誓活动记实表》。

21.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要各参加1次由上级党组织组织的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在入党后1年内未经集中培训的一般不能办理转正手续。预备党员要实事求是地鉴定,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党小组长也要签署意见。

22.递交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和转正后1年内不能提前转正,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周主动向所在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出转正申请的,在其预备期满后1月之内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

23.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提出意见。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小组及时向党支部提交转正对象在预备期间的考察报告:入党介绍人如实向党支部介绍预备党员的现实表现,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和党小组意见》。

24.征求群众意见。程序要求同确定发展对象,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征求党员意见会议记录》《预备党员转正征求群众意见会议记录》。

25.预备党员转正的公示。程序要求同接收预备党员公示,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表》。

26.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程序要求同接收预备党员,填写《支部大会会议纪录》《预备党员转正表决票汇总表》。并上报上级党委进行审批。

27.谈话。审批通过后,党支部书记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填写《预备党员转正谈话记实表》。

28.党员档案管理。所在支部按档案管理要求将转正党员档案整理归档后统一交上级党委管理。党支部及时将其《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包括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考核鉴定表或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资料和预备党员考察记实表、新党员培训班学员资料),交上级党委存入档案。